English    中文

商事法律
首页/ 商事法律/ 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索赔须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发布者:管理员

什么是索赔?

  每份ATA单证册一经签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以下称“贸促会”)就对其将来有可能出现的索赔承担担保责任。当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发现单证册项下货物存在违反临时进出口货物规定的情形,就会通过贸促会向单证册持证人提起索赔,持证人可通过贸促会提交货物复出口证据或补交税费,这一过程就是ATA单证册的索赔。

索赔的原因

  引起索赔的原因主要包括货物没有原状复出口、违反海关相关规定等,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复出口未申报:持证人有义务在进出境时主动申报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如果持证人没有进行复出口申报,海关就没有办法了解货物是否原状复运出境,无法核销单证册,从而提起索赔;

  - 货物没有全部原状复出口,且未办理结关手续:实践中,持证人可能出于某种原因,将部分或全部货物留在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不再复运出境,比如出售、赠予等。这些情况下,为了终止暂准进口手续,持证人应在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允许的条件下为这些货物补办结关手续,否则将被提起索赔;

  - 复出口超期:持证人办理暂准进口手续时,海关会为临时进口货物规定最迟的复出口期限,持证人必须在海关签注的复出口日期之前将货物复运出境或者申请延长该期限,否则持证人将被认定为违反了暂准进口规定,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有权对此进行处罚并提起索赔;

  - 货物被窃、丢失或被毁:对临时进口的货物被窃、丢失的情况,持证人仍须办理结关手续,缴纳进口各税。至于货物被毁的情况,其处理方式要视毁坏程度及海关要求而定,如果持证人不打算将其复运出境,应当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终止货物的临时进口状态。若持证人未履行上述手续,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有权提起索赔;

  - 海关未进行核销操作: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通过将撕下留存的进口凭证和复出口凭证核对来确认单证册项下货物是否按规定复运出境。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海关没有进行核销操作而引发索赔,作为持证人有义务提供证据核销单证册。

海关提起索赔的时间

  根据相关公约规定,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应在ATA单证册有效期到期一年内提起索赔。之后,贸促会担保责任解除,海关可以直接向持证人进行追索。

索赔证据

  持证人可提交证据取消海关提出的索赔。取消海关索赔的直接证据为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签注的复出口存根,此外,还可以提供其他证据间接证明货物已从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离境。根据证据来源的不同,索赔证据大致分为两种:

  - 单证册内证据:进口国/地区海关签注的复出口存根/凭证、出口国海关签注的复进口存根/凭证、第三国海关/地区签注的进口或复出口存根/凭证、过境国/地区签注的过境存根/凭证等单证册内海关签注的证明;

  - 单证册外证据:指单证册外其他能够证明货物已经离开进口国/地区或已办理结关手续的文件,例如:货物报关单、完税凭证、提单、机票、货物状况证明书等。由于单证册外证据并非源自单证册本身,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有权决定证据是否被接受。因此这类证据与被索赔单证册的关联性至关重要。在实践中,海关出具的文件被作为有效证据接受的可能性较大。

索赔提交证据期限

  根据相关公约规定,海关提出索赔后,持证人应在6个月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据,否则必须按照海关索赔金额缴纳押金或暂付款。该押金或暂付款自交纳之日起3个月后转为应缴税费。在此期限内,如果持证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其已付的押金或暂付款可以退还。因此,实际上持证人自索赔发出起有九个月的时间来提交取消索赔的证据。

索赔款项

  当持证人无法在提交证据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复出口证据时,持证人必须按照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索赔金额缴纳索赔款。索赔款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进口各税:进口各税指进口关税及其它与进口有关的税,包括增值税、销售税、消费税等;

  - 罚款:当出现违反海关相关规定,滥用单证册,或者存在欺诈情况时,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可要求持证人偿付货物进口各税,并征收罚款,其中通过贸促会追索的罚款不得超过应付税费的10%,超出部分可直接向持证人追索;

  - 调整费:是指由于持证人违反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规定时,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对持证人征收的带有罚金性质的费用。根据相关公约规定,当持证人无法提供当事国海关签注的复出口存根作为证据,只能提交复进口或进口第三国及其它单证册外证据时,即便这些证据可以充分证明货物已从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复运出境,一些国家海关仍会对当事人征收调整费。目前,征收调整费的国家包括:奥地利、巴林、法国、马来西亚、黑山、荷兰、塞尔维、新加坡、西班牙、瑞士、泰国、美国、阿联酋。

常见问题解答

  1 /. 提交证据后多长时间会收到暂准进口国海关的回复?

  收到持证人提交证据的五个工作日之内,贸促会将发函给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提交有关证据,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收到证据后会提交给暂准进口国海关审核。海关会将审核意见通过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传达至贸促会,贸促会通知持证人。由于海关审核证据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的期限,再加上传递证据的时间,实践中提交证据后几周至数月后才收到暂准进口国回复的情况都很常见。因此建议持证人一次性提交所有相关证据,避免由于海关回复较慢造成再次提交证据超期被海关认定为无效而造成不必要损失。

  2/. 持证人支付索赔款后拿什么作为报销凭证?

  贸促会将持证人的索赔款项转交给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收到索赔款后,会发索赔结案通知。持证人可凭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的付款通知、结案通知以及贸促会索赔款收讫证明进行报销。

  总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