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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单证册
有效利用ATA单证册制度国际担保机制,维护持证人利益
发布时间:2018-10-18 发布者:管理员

  中国贸促会作为中国ATA单证册的签发和担保机构,不仅要为海关的有效监管提供支持,保证税收安全;同时,还要有效利用ATA单证册制度国际担保机制,维护持证人利益,为他们提供经济便捷的通关服务。

  最近有两例中国企业被国外海关索赔的案件,在已付款结案的情况下,我们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和国外担保机构进行沟通,充分说明情况、持证人的置疑,提出建议,最终为企业收回了索赔款,金额共计近人民币23万。

  案例一来自美国海关,被索赔企业是深圳华为公司,因企业的任务未在原证一年有效期内完成,故申请了续签,货物最终在续签单证册下从美国离境,并复进口中国,但美国海关以货物超过原证有效期复出口为由提出索赔。

  案发后,华为公司对美国海关的关税税率有疑问,认为与当初凭ATA单证册暂准进口到美国时了解到的0税率有出入,但是与美国海关沟通遇到困难,美国海关坚持索赔。在此情况下,按照公约规定,只能先行支付索赔款。之后,我们与美国ATA担保商会进行了充分交流,美国商会处理索赔的工作人员认为撤消原索赔可能性很小,但在我们的坚持不懈努力下,通过美国担保商会与美国海关沟通、转达华为和我们的意见。几经邮件往来,提交材料,沟通情况,10个月后,美国海关撤消了索赔,将索赔款全部退还给了华为,避免了经济损失。对我们来说,在维护了企业利益的同时,积累了处理索赔的经验,特别是在处理此案的过程中,对美国海关的做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我们做好签证服务工作很有帮助。

  案例二来自荷兰海关,被索赔的企业是深圳迈瑞公司。迈瑞的问题在于延误了提交证据的最后期限,按照国际公约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有效证据,否则交纳索赔款,于是在迈瑞交纳了索赔款之后,我们继续保持和迈瑞沟通。告知按公约规定,有3个月的宽限期,让他们继续寻找证据。在被索赔后的第7个月,迈瑞提交了复进口中国的有效证据。我们即与荷兰担保商会联系,提交证据,经过解释、邮件、电话沟通,半年后,荷兰海关同意把索赔款退还给迈瑞。

  来源:总会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