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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草案首次提审 滥用数据算法或被罚
发布时间:2021-12-22 发布者:caobei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日前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据了解,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首次迎来修订。根据《中国反垄断年度执法报告(2020)》披露,市场监管总局从 2019年开始启动《反垄断法》修订工作,起草《反垄断法》修订草案。2020年初,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受国务院委托向会议作《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说明时指出,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对于保护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等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反垄断法》在实施中也显现出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宏观、对部分垄断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等问题。

  此次《反垄断法》修改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针对《反垄断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反垄断相关制度,加大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0)》指出,互联网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资源向头部平台集中,“掐尖式并购”引发扼杀创新担忧。同时,互联网平台存在利用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实施垄断行为的风险。

  草案对这一公众关注的滥用数据算法问题进行了强调。具体内容包括:经营者不得滥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设置障碍,对其他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很多商家利用自身的先进技术对数据算法进行掌握,把握消费者画像,利用这些特征诱导对象购买商品,或者对具有购买力的用户进行抬价,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这些行为有着一定的迷惑性和隐蔽性,不易识别,看似伤害小,但长此以往会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挤压其他竞争者生存空间,从而形成垄断,伤害消费者。此前美团就因此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指出,企业利用大数据进行精准的广告推销以及利用大数据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目的都是为了使商业利益最大化,在目前的《民法典》、《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框架体系内,《反垄断法》草案的提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更好地规范经营者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草案还提出,建立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停钟”制度,规定在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导致审查工作无法进行,以及出现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具有重大影响的新情况、新事实需要进行核实等情况下,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计算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期限。

  为进一步加强对反垄断执法的保障,草案规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配合义务;并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此外,草案还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针对反垄断执法中反映出的问题,大幅提高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增加对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以及信用惩戒的规定。

  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