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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单证册
关于新加坡更新ATA单证册实施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5 发布者:gly_cn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近日,新加坡海关更新了ATA单证册实施规定,具体包括:一、将不再接受邮运货物使用ATA单证册暂时进境;二、ATA单证册持证人申请延长复出境期限的需要在到期日之前至少10个工作日通过邮件向新加坡海关提出申请,邮箱地址为customs_carnet@customs.gov.sg;三、使用集装箱复出境的货物,持证人/报关代理须提前通过海关网站申请海关监管,网站地址为www.customs.gov.sg。

  请按新加坡ATA单证册实施最新规定办理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海关申报手续。

  特此通知。

  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张笑茹、宁培电话:010-82217029/7078)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关于新加坡更新ATA单证册实施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