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文

商事法律
首页/ 商事法律/ 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
伊拉克驻华使馆关于领事认证的最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8-11-14 发布者:管理员

  为确保货物顺利出口到伊拉克共和国,伊拉克驻华使馆商务处发出新要求通知。请各企业在申办文件时多加注意,以保证文件顺利送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 在申请原产地证和商业发票认证时,需附带以下材料:

  1. 由德国TUV检验公司或法国BV必维国际检验公司出具的符合性证书(COC)或符合性核查(COI)作为认证所需证明材料;

  2. 进口许可证;

  3. 建议在原产地证的出口商信息处添加中国企业的联系方式,以便使馆查询与业务相关事宜。

  二、 以下两种情况必须同时提交合同复印件:

  1. 申请公司与伊拉克政府签订的项目(其中不包括投资类的政府项目),与此同时不需要递交符合性证书(COC和COI)和进口许可证;

  2. 申请公司的发票金额超过1000000美金(即壹佰万美金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