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规范文化产权交易市场
发布时间:2011-05-04
此举旨在推动我省文化产权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培育我省文化产业流转市场,推动我省文化产权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流通与增值。《意见》要求,国有文化产权转让“应进必进”,实现国有文化产权转让进场全覆盖。我省凡是文化事业单位、国有文化企业将所持有的国有文化产权有偿转让给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时,必须进入华中文交所公开进行。主要包括股权、债权、房屋、附着资产的土地等各类有形资产以及公共文化资源使用权、广告经营代理权等无形资产。《意见》强调,各地相关部门要按照“应进必进、能进皆进”的要求,协调和推动当地文化产权进入华中文交所公开交易,对未按规定进场交易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据悉,湖北知音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省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房产、省级媒体单位广告抵债物等一大批国有文化资产已陆续进入文交所挂牌交易,涉及总金额逾4亿元。
公安机关备案号 420102020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