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属于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没有疑义的,但再往下确定其属性或归类则分歧较大。
往高了说,《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把会展业培育成我国现代服务业的战略先导性产业”;有的城市则提出:“把会展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
往低了说,有人认为:会展业地位低下,只能排在国民经济分类中的“其他商务服务业”项下;还有人认为,会展业很传统,既不“新兴”也不“朝阳”。
本文认为,会展业做为“战略性”产业肯定不够格;作为“先导性”产业也达不到。而作为支柱型产业的标准一般要占GDP的5%以上,这对会展业来说也还差得很远。
从悠久的历史看,会展业自然可算是传统产业,但未必就不“新兴”。因为按照新兴产业的定义,使用高新技术改造过的传统产业可以形成新兴产业。况且现在,“会展+互联网”正风生水起。
至于是“朝阳产业”还是“夕阳产业”,从当今中国会展业发展形势看,完全可以做乐观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4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本未用《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提法,而是强调展览业是“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
(转载自会展人微广播)